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4********3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1刑初625号 |
案号 |
(2022)苏0681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顾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3(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二、追缴被告人顾云违法所得人民币21270.85元,发还被害人施赛华。(上述罚金及追缴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