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3********2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81民初5348号 |
案号 |
(2022)苏0281执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敏应支付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公司保险理赔款46400元,该款于2021年8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1年9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1年10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1年11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1年12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4700元,于2022年3月28日前支付4700元,于2022年4月28日前支付4700元,于2022年5月28日前支付4700元,于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4700元,于2022年7月28日前支付4900元,如周敏未按期履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公司可按周敏未履行部分申请一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0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公司已预交),由周敏负担,该款于2021年8月28日前支付。三、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纠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