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同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02********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1)亭兴民初字第0319号
案号
(2022)苏0902执6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王立霞要求离婚,被告袁文涛表示同意。二、原、被告共同财产坐落于盐城市亭湖区永丰镇三里村12组三间平房、两间厨房共同赠予给袁明岗,原告王立霞在未嫁他人前可以居住;其余财产现在谁处归谁所有。三、双方余无瓜葛。四、案件受理费180元,依法减半收取90元,由原告王立霞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08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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