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同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02********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亭兴民初字第0319号 |
案号 |
(2022)苏0902执6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王立霞要求离婚,被告袁文涛表示同意。二、原、被告共同财产坐落于盐城市亭湖区永丰镇三里村12组三间平房、两间厨房共同赠予给袁明岗,原告王立霞在未嫁他人前可以居住;其余财产现在谁处归谁所有。三、双方余无瓜葛。四、案件受理费180元,依法减半收取90元,由原告王立霞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