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伟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2********1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02民初70号 |
案号 |
(2022)皖0302执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伟利尚欠蚌埠市苏扬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05000元,许伟利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40000元,于2022年5月30日之前付清剩余款项。如许伟利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则蚌埠市苏扬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许伟利再额外支付蚌埠市苏扬模具制造有限公司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3654元,减半收取计1827元,由蚌埠市苏扬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