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3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82民初5763号 |
案号 |
(2022)苏0382执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斌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贷款本金13万元,利息及罚息以13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9.135%自2020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于2021年10月20日前付清。二、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50元,由被告邹斌负担。四、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