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36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22民初4674号 |
案号 |
(2021)苏0722执4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继续履行2020年6月17日、2020年11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被告董琳于2021年9月5日前支付原告东海县诚南粮食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欠付的2020年度租金34000元,逾期不付支付违约金8000元。三、被告董琳承担租赁房屋2021年5月31日之前产生的水电费12898元,于2021年9月5日前向原告付清。案件受理费761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由原告垫付,2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不影响本协议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