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3********5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23民初8417号
案号
(2022)苏1323执恢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2页/共2页一、被告张磊、葛艳欠原告庄余亮150000元,被告张磊、葛艳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庄余亮偿还50000元,自2020年7月起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向原告庄余亮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余款;如被告张磊、葛艳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庄余亮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庄余亮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磊、葛艳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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