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8********3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012民初2815号 |
案号 |
(2022)苏1012执恢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凯欠原告王小林工资款75000元,此款被告王凯于2020年10月1日前向原告王小林偿还20000元,余款55000元于2021年2月9日前还清。上述款项由被告王凯直接汇至原告王小林的下列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支行,账号:6217001330019743339);二、如被告王凯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王小林可就上述款项未偿还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他无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38元,由原告王小林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