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3********2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1刑初487号 |
案号 |
(2022)苏1281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周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陈传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三千七百六十元,向被告人周健追缴二千八百元,向被告人陈传武追缴一千零六十元。6四、扣押的作案工具iphone手机一部、vivo手机二部、opp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