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皖0602刑初29号 |
案号 |
(2022)皖0602执4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孙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