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普润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5********49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502民初3036号 |
案号 |
(2022)赣0502执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普润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永富支付拖欠的工资30,09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10元,由被告江西普润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05787834945 |
登记机关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食品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