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9********2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830民初5820号
案号
(2021)苏0830执31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勇于2021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张长丽购房定金26000元(该款汇入原告张长丽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账号6230665031001172962,开户行盱眙县农商行仇集支行)。上述协议,不违法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225元,由被告王勇负担,于2021年11月10日前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11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