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红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2********020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82刑初585号
案号
(2021)苏0682执17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如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朱红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追缴本案犯罪所得赃款及本案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6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如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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