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蚌埠国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蚌仲调字第18号 |
案号 |
(2020)皖0303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各方共同确认:至2016年10月31日蚌埠国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赵蔚红尚欠邢诚志借款本金7750000元,利息436665元,此后的利息以7750000元为基数、每月2%为比率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二、蚌埠国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赵蔚红应于2017年10月10日偿还7750000元本金,以及计算至2017年10月10日的利息2194331元(其中截至2016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436665元,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10日的利息为1757666元);二、若蚌埠国贸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赵蔚红未按照上述第二项的约定履行,邢诚志可自2017年10月11日对以上本息申请强制执行,其后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以每月2%为利率继续计算,直至付清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士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22564963179M |
登记机关 |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