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2********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3993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3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桂平、姚娟归还原告陆兵借款8.2万元并承担利息(2020年8月19日之前欠息5365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8.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约期于2021年11月6日前归还原告利息5365元,约期于自2021年12月起,每月6日前归还原告借款5000元及相应的利息(以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直至还清为止。二、若两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2470元,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两被告约期于2021年11月6日前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