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2********4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2民初3993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37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桂平、姚娟归还原告陆兵借款8.2万元并承担利息(2020年8月19日之前欠息5365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8.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约期于2021年11月6日前归还原告利息5365元,约期于自2021年12月起,每月6日前归还原告借款5000元及相应的利息(以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直至还清为止。二、若两被告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2470元,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两被告约期于2021年11月6日前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23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