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市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062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1民初1285号
案号
(2022)苏0311执恢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徐州市虹飞钢管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市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二、南通市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虹飞钢管租赁有限公司返还钢管65074.85米、扣件52712个、油托353套;三、南通市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市虹飞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8月5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间租赁费用659335元、维修费26713.7元并支付违约金34302.44元;四、驳回原告徐州市虹飞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10案件受理费27171元,由被告南通市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加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138377062Q
登记机关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市开发区中心路兴隆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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