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6********2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681民初2558号
案号
(2022)苏0681执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启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杰结欠原告孙开安、顾松乔、沙安飞劳务费人民币85518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分别支付给原告孙开安61000元、顾松乔10778元、沙安飞13740元;如逾期,则按照每人劳务费的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二、原、被告就本案余无纠葛。三、受理费减半收取1076元、保全费1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胡杰负担。本协议自原、被告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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