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2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1民初2558号 |
案号 |
(2022)苏0681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杰结欠原告孙开安、顾松乔、沙安飞劳务费人民币85518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分别支付给原告孙开安61000元、顾松乔10778元、沙安飞13740元;如逾期,则按照每人劳务费的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二、原、被告就本案余无纠葛。三、受理费减半收取1076元、保全费1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胡杰负担。本协议自原、被告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