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25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924民初4279号
案号
(2022)苏0924执1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强欠顾海玲103000元,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偿还20000元,从2017年11月起每月偿还7000元,直至所欠款项偿清完毕之日止,如有一期未偿还,顾海玲可就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二、双方同意本协议在双方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1180元,由刘强负担。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08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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