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6********4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681民初6759号
案号
(2022)苏0681执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启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超于2021年12月10日前给付原告龚卫国拆迁款2247798.15元。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1239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739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被告各半承担。本协议自原、被告双方签字后生效。2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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