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3********63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民终3754号 |
案号 |
(2022)苏1323执8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3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6-二、赵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徐颖、王伟海9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合计3075元,由赵颖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