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文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502********6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502民初6902号 |
案号 |
(2022)赣0502执1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段文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3275.19元(计算至2021年9月19日),合计53275.19元并应按合同约定继续计算利息、违约金等至本息付清之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6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1060元,共计2236元,由被告段文兵负担,限随上述判决款项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3-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