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军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502********3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502民特187号 |
案号 |
(2022)赣0502执1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1年9月15日,傅军平拖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城北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3433元,利息216.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70.8元,合计23720元。傅军平同意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每月月底前还款3000元(10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2022年5月当月还清全部剩余信用卡欠款(含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复利)。二、如傅军平未按上述第一款协议归还任一期欠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城北支行有权就全部剩余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并自2021年9月16日起以透支借款本金23433元为基数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和章程的约定利率,要求傅军平支付全部款项还清为止的利息、还款违约金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3-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