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6********7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81民初7927号 |
案号 |
(2022)苏0381执恢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确认,柴伟、卞其振欠唐磊鸭饲料款14300元,此款由柴伟、卞其振于2019年10月10日偿还4300元、于2020年1月23日前偿还5000元,剩余5000元于2020年6月1日前还清;二、如柴伟、卞其振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唐磊有权即时就全部未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79元,由唐磊自行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