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048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4民初8085号
案号
(2022)苏0324执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睢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思颇、曾华于2021年12月8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本金36000元及利息(以3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12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0元,由被告朱思颇、曾华承担(鉴于原告已预付,被告于履行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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