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立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4********0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4民初10543号 |
案号 |
(2022)苏0324执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侯立刚欠原告冯兴伟借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侯立刚自愿于2022年1月20日前一次付清(利息自2021年10月1日起,以2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0.7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双方涉案债权债务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5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侯立刚负担。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上述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对笔录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