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高翼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5********UJX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7民初5115号
案号
(2022)苏0507执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西高翼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锂盾储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买卖价款人民币214000元及违约金(以214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自受理案件之日即2021年7月14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被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255元,财产保全费2323元,合计人民币4578元,由被告江西高翼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自愿垫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6/6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风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MA386QUJX0
登记机关
新余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东兴路1988号工业地产三期第7栋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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