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洋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11********02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11民初4002号 |
案号 |
(2022)皖0311执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洋洋支付原告苏文芳借款60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吴洋洋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