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1********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404民初3357号
案号
(2022)皖0404执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乐偿还原告陈玲借款20,500元,于2021年11月10日偿还5,000元,2021年12月10日偿还5,000元,2022年1月10日偿还5,000元,2022年2月10日偿还5,500元;如被告杜乐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陈玲有权就未付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13元,减半收取156.5元,由原告陈玲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