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3********0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03民初770号 |
案号 |
(2019)皖0303执9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强、罗瑞偿还原告兴达典当有限公司借款26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6%计算自2018年10月25日至实际还清之日),于2019年3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兴达典当有限公司就本案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万元徐强、罗瑞承担,于2019年3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三、被告合肥毛毛服饰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对被告徐强名下坐落于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青春路琪瑞大厦1幢2号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肥东字第030251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原告兴达典当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案件受理费27720元,减半收取1381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8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徐强、罗瑞负担,于上述第一项履行时同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6-05 |
发布时间 |
2019-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