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7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5766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6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给付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89412.5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保全费830元,合计1605元(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20-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洪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782708387G |
登记机关 |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启东市惠萍镇宏强大道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