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3********9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604民初12号 |
案号 |
(2019)皖0604执恢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翎羽服饰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淮北盛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1553418.6元及利息(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自2017年8月1日至被告实际偿还之日止),被告周波、淮北市烈山区天龙商行、马天戈、李同刚、郑万新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02元、律师费10000元由六被告淮北翎羽服饰有限公司、周波、淮北市烈山区天龙商行、马天戈、李同刚、郑万新承担;三、上述款项被告翎羽服饰有限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淮北盛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案件受理费1985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9925元,由被告翎羽服饰有限公司、周波、淮北市烈山区天龙商行、马天戈、李同刚、郑万新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翎羽服饰有限公司、周波、淮北市烈山区天龙商行、马天戈、李同刚、郑万新在支付垫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时间 |
2019-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