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39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183民初5283号
案号
(2019)苏1183执34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497002.08元,并赔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逾期利息以欠款本金497002.08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64元,公告费520元,合计人民币10184元,由被告长丰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被告长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1-13
发布时间
2020-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建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77398008X3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长芦长丰南路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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