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5********2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106民初1717号
案号
(2018)苏0106执17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殷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本金279312.7元、截至2017年1月13日的利息56068.34元、复利2028.03元,合计人民币337409.07元,并继续支付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复利(按上述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二、被告薛艳、南京华世得服饰有限公司、郑绒花、高畅、南京廷泰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实际清偿后有权向被告殷勇追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3-14
发布时间
2018-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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