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固镇县浍丰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323民初2159号
案号
(2020)皖0323执7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固镇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追加被告固镇县浍丰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学芹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崔朴新、刘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50元,由追加被告固镇县浍丰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崔朴新、刘艳负担(原告张学芹已预交55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固镇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崔朴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3752981278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浍河路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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