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吉航重型机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69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21民初3923号 |
案号 |
(2020)苏0621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吉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上海康霆机电有限公司启东二公司货款33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上海康霆机电有限公司启东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3元,诉讼保全费370元,合计683元,由被告江苏吉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代垫,被告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26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杭启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1596934452A |
登记机关 |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新坝村4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