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吉航重型机床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6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21民初3923号
案号
(2020)苏0621执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吉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上海康霆机电有限公司启东二公司货款33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上海康霆机电有限公司启东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3元,诉讼保全费370元,合计683元,由被告江苏吉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代垫,被告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26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杭启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21596934452A
登记机关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新坝村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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