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阳县信德钢铁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778**** |
执行依据文号 |
辽县劳人仲字(2019)第133号 |
案号 |
(2020)辽1021执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辽阳县信德钢铁厂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陈怀城、张传柱等7人工资款84245元整(详见工资表)。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关系双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无其他劳动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奎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21788778917C |
登记机关 |
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阳县刘二堡镇前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