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昌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690********NH0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5民初2558号 |
案号 |
(2020)琼9005执8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文昌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宋晓霞合同保证金9357.66元、电卡押金500.00元并支付原告宋晓霞合同违约金6238.44元、装修费30079.00元,共计46175.10元;二、驳回原告宋晓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7.19元,由被告文昌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5MA5T1WNH0L |
登记机关 |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德桂馨商业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