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6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002民初5668号 |
案号 |
(2020)苏1002执3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扬州道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品众车业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818721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从2019年6月4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驳回原告扬州品众车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82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3820元,由原告负担4844元,被告负担48976元(原告已预付,被告应负担的4897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88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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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薛筛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84323664063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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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高邮经济开发区波司登大道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