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6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82民初8874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9786378.60元。二、被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以3619741.79元为本金、自2018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9786378.6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三、被告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107623.64元范围内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反诉原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0612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1129元,由原告南通市通州区兴仁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20540元;由被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85589元、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8707元,由反诉原告南通祥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2483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治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056601534R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如城镇万寿南路999号(软件园1号楼34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