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498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2323 民初 1243 号
案号
(2020)黔2323执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普安恒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下欠商品混凝土货款共计 678305 元;二、被告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普安恒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745.75 元;三、驳回原告普安恒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1939 元,减半收取计 5969 元,由原告普安恒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169 元,被告安徽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58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玉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1684983940L
登记机关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新怀新村附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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