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2********4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2民初1795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4920元,由被告李强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