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春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5********4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8民初3591号 |
案号 |
(2020)苏0118执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春华、王春香共同偿还陈冬玉借款本金150000元,该款定于2020年1月23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80000元定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二、若李春华、王春香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则应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借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20年1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