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娄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2********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82民初5736号
案号
(2018)苏0382执29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州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安新传借款本息共计4770万元,原告安新传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徐州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需另行支付原告安新传违约金800万元,原告安新传可就未得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新疆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士瑞、娄芳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三、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40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5150元,由原告安新传负担。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9-14
发布时间
2019-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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