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娄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82民初5736号 |
案号 |
(2018)苏0382执29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安新传借款本息共计4770万元,原告安新传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徐州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需另行支付原告安新传违约金800万元,原告安新传可就未得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新疆亿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士瑞、娄芳对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三、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40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5150元,由原告安新传负担。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即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9-14 |
发布时间 |
2019-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