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3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603刑初359号 |
案号 |
(2020)皖0603执1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2018年3月8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王磊对被害人崔剑的被骗财物损失予以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