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23********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304民初953号 |
案号 |
(2020)皖0304执恢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骥于2018年4月15日之前支付原告郑瑞借款本金370万元;二、被告安徽华煤燃料有限公司对以上被告马骥的上述第2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6400元,减半收取18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7400元,合计30600元,由被告马骥、安徽华煤燃料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代垫,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时一并支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