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1********0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621民初1278号
案号
(2020)苏0621执18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海安市人民法院按照(2020)苏0621民初1278号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洪林给付申请人496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496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5日起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25元;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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