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斌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02********1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502民初3450号
案号
(2019)赣0502执47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余市夏威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利息389582.68元、支付违约金58437.4元,合计448020.08元;二、被告新余景升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盛杰工贸有限公司、廖江闽、沈小铭、张礼娟、廖斌荣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11-12
发布时间
2020-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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