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502********0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502民初2425号
案号
(2020)赣0502执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沈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透支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合计32377.48元(利息等算至2018年3月2日)。案件受理费610元,由被告沈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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