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海通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合民二初字第00227号 |
案号 |
(2013)合执字第00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金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货款4334024.8元及利息233271.92元(暂计算至2013年4月7日,之后利息以4334024.8元为基数,按利率0.8%/月计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被告江西海通铜业有限公司、上海银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缪瑞侠、陈少昌、陈煜华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告江西海通铜业有限公司、上海银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缪瑞侠、陈少昌、陈煜华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金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3-10-23 |
发布时间 |
2014-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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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少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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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贵溪市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