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蚌埠华泰滤清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99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民终717号
案号
(2020)皖0303执1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303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二、蚌埠华泰滤清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武梅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从2016年2月26日借款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蚌埠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减半收取975元,由蚌埠华泰—8—滤清器有限公司、蚌埠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蚌埠华泰滤清器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1752997309P
登记机关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凤翔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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